2014年1月7日 星期二

『跟著感覺走,』....就對了?

日前觀看某談話性節目,
主持人針對臺灣多數熟女
為何仍「待字閨中」、形單影隻,
向在場女性來賓做了詢問和探究;

在座輕熟女普遍異口同聲表示:
『只要跟對方感覺對了
(某位女性來賓:希望對方
從自己的一個眼神、
動作就知道我的需要。),
就會考慮和對方交往、
甚至有步入婚姻的打算
(多數女性來賓:我們並沒有
那麼難追,只是週遭男性太過畏縮、
膽怯。)。』

近日剛讀完《鶯鶯傳》,
回頭反芻電視螢幕裡眾「淑女」們
的發言不禁要嘆及人性之複雜與善變了;
故事情節裡,在張生將遠行之際
崔鶯鶯預料到「良人」終將攀龍附鳳、
移情別戀時曾說道:『始亂之,
終棄之,固其宜矣。』
觀張生初會鶯鶯即驚為天人、
為之傾心,其後百般殷切求歡
再到遭鶯鶯嚴辭訓斥,
遂斷心念;原以為兩人此生無緣,
哪之劇情發展至此
急轉直下、造就張崔兩人
一段露水姻緣 。

以現代觀點而言,張生「愛上」
崔鶯鶯應該就是一種「感覺對了」?
而在禮教與情慾間掙扎、

最後選擇委身於張生的鶯鶯
或者也只是源於「某種感覺」使然?
只是在封建體制、男尊女卑的傳統下
當那份怦然心動的「感覺」
開始從張生的胸臆間散去,
張崔徒留給後人的
也不過是場風花雪夜的「一夜情」。



曾經聽過這樣的一個例子,
內容是:某甲和某乙交往多年,
戀情穩定發展。某天兩人
正在閒話家常,某甲無意間
在某乙齒縫裡看見一絲菜渣;
某甲就此和某乙漸行漸遠、
最後分手。再說到最近
「通姦除罪化」與否的辯論:
當對方就像《愛情替聲》裡
的女主角一樣「變心」
(換個角度想,女方只是選擇了
她要走的路),男主角再癡癡纏纏
就能有個什麼「好」結果嗎?
臺灣政府能為普羅大眾效勞的

難道就只是在使不上力的重擔上
(不是說:「清官難斷家務事」的嗎?)
徒加名為「刑罰」的桎梏?


講究速食的現代,「愛情」可以是
「閃婚」:幾個月迅速累積的,
而「離婚」也成為再把那張
可能包裹著酸甜苦辣滋味的紙
撕碎、踩爛,哪怕有過為其痴狂
的數十年。總之關於「情」這件事
隱隱約約讓人覺得其中沉潛著
太多的不確定性。
 國中時某位國文老師曾於課堂上
公開問全班同學:
『你(妳)愛一個人只是因為她(他)
長得美(帥)嗎?』,
當時的我的答案當然是肯定的;
告子曰:「食」「色」性也,
張生肯定曾經迷戀於鶯鶯的
國香天色,而張生的雋朗文采
自然也讓「大門不出」、
喜賦詩詞的鶯鶯為之絕倒,
只是當那段感覺的「保存期限」一到、
某方「感覺」變調(不管是出於
對社會制度的屈服或者為將來
仕途做打算,最後做出決定的
總是張生不是嗎?),等在終點的
終究是個無法迴避、命中註定的結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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