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27日 星期二

我們、只是,無知的「bumblers」?!

有線、無線電視頻道那麼多,廣告更是
多如過河之鯽,在這其中產品代言人
與消費者又是各自站在什麼立場?


部份「正義人士」總是愛批評廣播電臺為
「地下電臺」、是違法和假藥的溫床,
縱然根據個人了解很多其實都是有牌照的

電臺、不符合「地下」的定義,然而在此
個人要質疑的是:第四臺那些健康食品、
運動器材的銷售代言,就某種形式而言
那些藝人們算不算是一種「賣藥電臺」
的主持人?
個人想鄭重強調的是:如果這項產品

真的那麼好,請你們這些藝人先用個
三年五載再來推銷給社會閱聽大眾,
否則一旦產品出了問題藝人來個一推
二六五:『我不知情,』、『只是
單純受邀代言,』那麼,
末端一脫拉庫相信你/妳們的受害
消費者到底算什麼?


*那些出來作「公開見證」、
拉著親友購買產品的人的聽/觀眾,
個人的想法是:你們的道德、刑事責任
也不會比那群搶錢藝人低到哪邊去。
而在選戰期間,為各候選人站臺力挺
的黨政人士、名嘴和藝人是否該受選後
的長期檢驗?
此外,各大知名電玩相關平臺對中國
廠商眾多有明顯侵犯製作財產權的遊戲
產品強力放送,卻不見有相關主管單位
出來制止也頗讓人傻眼。




從吸睛到吸金,咱們百姓原本希望名嘴
你們縱然不能如記者、立委那般發揮督促
官僚施政的功能,至少也都各憑專業在
混口飯吃,然而現在看起來妳們根本
就是「出來亂的」;「見錢眼開、罔顧
收視群眾權益」這樣的無良且惡劣行為,
個人著實看不出這根只求選票、亂開
芭樂票的黑心政客有什麼兩樣?


恬妞(2004-10-15)
溫翠蘋(2004-11-30)
徐乃麟(2009-11-27)
廖峻/陳美鳳(2010-07-2)
林書煒(2012-03-27)
郭春美(2012-11-14)

蘭萱/尹乃菁/賴憲政/蔡玉真(2012-11-26)


..................
其實只要在網路隨便打上諸如
「藝人代言不實」之類相關字眼,
後面是一串連綿不絕、族繁不及

備載的肉粽。

*還有,這次大家或許都忽略
「素人代言」這塊;現在螢幕裡
那些說得天花亂墜的『陳太太.....』、
『阿舅.....』,如果這些壽險公司、
金融商品出了問題,請問:你/妳們
要不要負連帶責任?還是一句
:『....請詳閱公開說明書。』塞責
帶過?!



臺灣從農村聚落走入工商社會,
企業也從公司上下一心劇變到脫產、
遷廠,寫下臺灣勞工運動的悲歌-
聯福製衣、華隆紡織到臺塑和太子汽車;
社會強烈要求企業要負起「社會責任」,
無奈政商長期的利益勾結之深讓一切
付諸馬耳東風、勞工只能以「上街遊行」
的方式來企盼官僚的「開眼」。
政府、企業都吃勞工「吃夠夠」,

而如今名嘴、藝人,你們的光環對
消費者的影響有多強,你們自己

「真的」清楚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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