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2月21日 星期四

BBS 鄉民的正義

『我要他們永遠記得,他們曾經用BBS
殺死一個女孩子!!』




《BBS鄉民的正義》該片劇情主體架構
是圍繞在「宅男駭客」陳柏霖、
罹癌準版主陳意涵和復仇工程師
修杰楷身上;扮演記者的郭雪芙
並未有任何舉足輕重戲份(*1),

處於一種「欲言又止,點到為止」
的尷尬氣氛中。
個人想以幾個面向來探索這部電影

並試圖依個人經驗來看千禧年後的
「臺灣網路世代」之生態:



1.各論壇版主的徵選、
任用機制與版主、版友的發言尺度:
官方網站對於版主遴選的透明化

與規則建制須有一套
明確準繩,而論壇版主在管理上的

刪文、水桶與封鎖(*2)等
依據在哪,也需要對該版使用者
有個明確交代而非流於情緒化
甚至與版友群對立;基本上,
「版主」應該成為版友與站方

資訊傳遞與溝通的橋樑,
對於敏感議題之處理過於偏袒版友
或單方面護衛站方都只是彰顯
該版主的不適任。




2.透明人:由於臺灣相關法規建制
缺漏和宣導不足,相信臺灣現在
還有不少網路重度使用者不知道
偵九隊是在混什麼飯吃的吧?
總想躲在「匿名」、「ID」之下

就可以肆意對陌生人進行攻擊、毀謗,
遇到意見不合者不是採取溝通手段

而是快打鍵盤三兩句、發洩一下情緒;
如同信用卡、遊戲點數一般,

因為貨幣型式的轉換而規避掉
消費者理智判斷裡所存在的「節儉」、
「需要與必要」的通關手續,
在網路虛擬角色的掩護下不少使用者
也企圖將自己的「發言」在現實

和網路作切割;「見面三分情」,
在手機、螢幕的護城河下任何
人性中醜惡姿態,譬如無情、
言語霸凌都輕易地顯露出來,
是否「無機質」、「物化」使得
網路族群膽大妄為個人不敢斷言,
只是若說現實世界裡的臺灣民眾
「公民素質」有待提升,那麼

在網路個人所遇見的部分族群
之品性就如同幼兒園-
有待重新教育。





*「網路」上有三種人:
一是沒禮貌的人;

二是「寧願讓腦袋空白,
電腦只是遊戲機。」的懶人;
三是既懶又沒禮貌的人。




《BBS鄉民的正義》裡導演藉由
現實中駭客所具備的「高超專業技術」
在虛擬世界賦予了King、Queen等人
武林絕學,而在現實MMORPG裡
也有許多普稱「臺戰」的消費者
藉由消費高額貨幣以求得其他玩家
無法企及的角色攻擊力、虛寶;
一方面彰顯自己的優越感、高人一等,

一方面也呼應了廠商的「求利」本質,
然而消費者不能忽略的是:

遊戲廠商利用公司員工的「內部優勢」
在遊戲裡逞兇鬥狠、製造糾紛,
讓「衝裝-封頂」等高度依賴
商城物品速成的行為在部份玩家中
掀起無限迴圈(PK、陣營和國戰
就是隱含此因素,);而廠商派員
在各遊戲論壇創建ID以行銷、
吹捧自家產品也已經不是新聞。

 


3.群眾效應:盲從-示威遊行的
領導群最怕的應該就是遊行隊伍
內部被有心人士(或團體)滲透,
藉此滋擾生事、糢糊焦點;
當群眾氛圍處於「精神亢奮」
狀態時理智已名存實亡;
從選舉場熱烈氣氛下的助選
發言失當到單純遊行轉變成
血腥暴動,有太多的實例顯示:
氣氛會讓人衝昏頭,因受「鼓舞」

而失去理性判斷的群眾無異於一群暴民。
「時勢造英雄」同時也誕生了魔鬼;

群眾魅力在善與惡間形塑了今天
我們所生活的世界:希特勒、
毛澤東難道不是靠群眾(人民)
起家的嗎?
處在時代、環境的特定氛圍裡

對與錯成為了並非可以立馬分曉
的一檔事,而普遍資訊缺乏的民眾
也只能期待「時間」去證明一切。




4.媒體公器的責任與自省:
新聞的八卦化、
『有圖,真的有真相?』、
眼見不一定為憑,盲人摸象

或被刻意營造、呈現的「主觀事實」,
在媒體八卦化、記者收視化的

臺灣自詡「知識份子」的普羅大眾
若再輕意地對螢幕內、紙張上的

「片面事實」妄下論斷,是否
就此成為「剪下、複製、貼上」的
宣傳工具(鄉民)?
以李宗瑞不雅照事件到網路散播問題,

在供需問題的前置關卡其實應該
是網路使用者-無論是電腦或手機-

的基礎公民道德意識。




5.法律專業、工程師、網路使用者
三方共同制訂、規範的民/刑事法條:
厭惡個資外洩的網路使用者卻

瘋狂地在臉書(FB)上種菜、打卡;
抗拒指紋登錄政策卻熱衷

「人肉搜索」的弔詭-暴走的群眾
對社會造成的傷害。
而網路PO文時「引用」、
「出處」的侵權爭議也有待
公眾論述去釐清:

只要「非商業性質」就可以任意引用?
「註明出處」就沒有觸法疑慮?





「網路」在臺灣存在了十多年,
官僚或許陌生或出於怠惰竟未
詳訂一條規範與準則來監督
虛擬世界,著實令人傻眼;
『網路並不能用現實法律規範~~!!』
個人認為這只是任性小孩耍賴、

卸責的一種自我欺瞞的說詞,
每個人都想保有自我,卻往往
在不經意間徒存自大,
「言論自由」(*3)並不代表
你可以任意傷害他人-當你

將自己的「自由」建立在他人的
困擾之上時,這份自由
被制約、管制也是遲早的事。
網民自律?從軍警系統
、政府官僚體系到各級教育、

媒體單位(高道德標準),
個人從沒看過哪個單位自律成功的,
反而是亂象叢生、營私舞弊不斷。





「鄉民」、「鄉民」,
何其貼切的用詞-就如同
街坊觀火的臺灣民眾
,火燒得越旺他們越是見獵心喜;

電影《繡花鞋》裡的村民依著長老們
的專斷獨行對蘇二(林心如飾)

群起攻之、處以酷刑並造成了
之後一連串的悲劇。
反思,當年檢警方拿著「證據」

對江國慶所下之判決,在那樣
氛圍下應該不少
民眾鼓掌叫好吧?
網路世界究竟誰有權「主持正義」?
曾在《伊蘇online》遇過一件荒唐事:

就是一群高喊要『替官方清除外掛!!』
的偏激玩家,他們自己私下訂了

一套規則:只要我們問你話
而你沒回答,就是外掛-受死吧!
個人在這款無內掛的線上遊戲裡

從沒使用過「外掛」;今天你詢問
其他玩家話語,
他人憑什麼一定得回答你?
或許心情不好,更可能是

如我個性孤僻、把線上遊戲當單機玩,
不行嗎?
違法嗎?
憑什麼對「我」人肉搜索?
憑什麼在甲版就不能發表

意見相左的論述?
憑什麼「你」就是正義使者?





個人認為導演顯然對
「酸民三人組」的抱持
過分樂觀期待,
現實網路裡有太多

「堅持己見,拒絕溝通」、
「自我中心,保駕護黨」
的群眾存在;不一定是心智

未成熟的青少年,有時頑固的
成年人思考模式比電腦AI更可怕。



事實上,《BBS鄉民的正義》一片
就是對一些總愛在網路上藉著
「隱身斗篷」高舉自我正義大纛,
現實裡卻毫無行動力與付出意願的
「出口族」的反諷。
其實

「在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?」
的背後經常被忽略的是「尊重」,
不只在網路講求生活禮儀

(網路充其量只是完全彰顯和
暴露人性的醜惡面,)
以就寢時間來說,每個人的

作息時間不一,社會也不是軍營
而你的規勸或抗議他人未必
聽得進去、會理睬;
如今在外租屋常遇到晚間十一
二點還有人演奏音樂「伴你入眠」
或者是夜歸人精神大好、談笑風生,
工作一天、疲累得想盡早入眠
偏偏又得在真的「忍無可忍」之下
伸張自己的「正義」
(你不睡覺,別人要睡覺~~~!!),
這說明了「重點不在場所而是在人」-

事在人為。
不可否認,在醫療照護、超商賣場等

醫事和服務業的類別之下
「時間」逐漸淡去他的絕對準則化身:

國中、小學生沒補習的可能習慣
晚上九點一到就去找周公了,
而夜班輪值的工作者對他們而言
補眠的時間有可能是在白天。
「把音量調到個人聽得到的程度。」

赫然成為我該注意、警惕的地方;
在強調聲光效果、震撼力的日常生活裡。
這也突顯出:人性對於自己私密

擁有的權利(聲音的聽說、
文字的讀寫或各類肢體動作等,)
常會不經意地處於過份自我主張、

壁壘捍衛的一種本能反擊狀態。



當行人堅持「自己的路權」、
駕駛人堅持「紅燈停,綠燈行」
(雙方都拒絕停、看、聽)(*4),
在臺灣想不發生車禍都很難吧?
 







*1.在現今「網路影片」、
「行車紀錄器」成為懶惰媒體、
記者的發文工具時有些亂象
「第四權」確實起了推波助瀾、
助紂為虐的效應。





*2.該影片裡白文慧(林玟誼飾)
在「版聚事件」發酵後抗辯自己
為管理論壇版面而犧牲交際時間等等,

個人認為不成理由:都上過大學了
連自己的時間都還不知道怎麼分配
與管理那是妳個人的問題,
接任版主之前妳就應該深思熟慮、

設想到之後可能面對的種種狀況;
而在「有責任心」的讚譽背後

「熟輕孰重」?
社團或課業哪個比較重要?
或許現實裡真的還有不少學子

持續迷失中。
此外,個人非常認同

「歡喜做,甘願受」這句話:
既然妳當初做了選擇就不要抱怨,
如果現在後悔了那麼也可以用

「辭退版主」等方式解套。
總之,自我壓力不該成為

「發言失當」的藉口-別人憑什麼承受?

 



*3.在媒體淪陷的臺灣民眾
應該不難發現:愈是有墮落傾向
的媒體就越愛嚷嚷:
『箝制言論自由!』當
「不專業媒體」端出一道道
「八卦菜餚」時豈不是在糟蹋所謂的
「言論自由」?當「言論自由」

成為個別政黨專屬傳聲筒、
當法官不再具備理性判斷能力,
我倒寧可消滅你們(第四權)
的言論自由、釋放它們
回到普羅大眾手中。




*4.遇到行人非法穿越分隔島時
基於「路權」、「正義」,
駕駛人你就敢、就能撞死他嗎?






導演

林世勇(Hero)

主演

陳柏霖
 陳意涵
 修杰楷
 郭雪芙



§資料來源§
維基百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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